学校主页 | 老版回顾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智能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

编辑:史雁楠 审核:史雁楠 时间:2021-09-24 点击数:

智能工程学院
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
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

评定细则

2021年修订)




智能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

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

一、文件依据

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厅函〔2019〕105号)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字【2019】88号)以及“关于做好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”“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-2021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通知”。

二、评选原则

学院统筹,各年级分开评定,统一标准,促进工作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德育成绩为A等,其中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综合奖学金一等要求德育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%,综合奖学金二等、三等要求德育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60%。

2.学业成绩优良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。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10%;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0%至前30%之间者,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。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%以内。

3.2020学年课外体育锻炼成绩为满分10分,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认定为10分:即第一学期健康跑为满分,第二学期体育课成绩≥60分。

4.大一新生公益劳动课成绩合格。

5.无违纪(含学院通报)违规等现象。

6.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为在册困难生,生活简朴,无抽烟、酗酒、迷恋网络、外宿等现象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各年级完成德育、体育和学习成绩核对后,根据评选条件和指标,分专业按学年平均绩点排序确定各类各种奖项。
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综合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。

评选结果、学院和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学生管理科投诉电话和邮箱在学院官方网页、公告栏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。

四、负责人

1.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负责老师史雁楠

2.综合奖学金负责老师薛鹏。

五、投诉电话邮箱

学院投诉电话:61912107、61912137;邮箱:zngc06@zua.edu.cn 599557831@qq.com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电话:61912586;邮箱:zxdkzx@zua.edu.cn

学生管理科投诉电话61912588;邮箱:xsglk@zua.edu.cn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智能工程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O二一年九月




本栏目最近更新
联系我们
联系电话:0371-61912130
Email:zngc@zua.edu.cn
zngc@zua.edu.cn
学院微信
Copyright ©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99-2020版权所有
中国・河南・郑州 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(邮政编码:450046)
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