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级、2016级各团支部、团总支学生会:
本学期推优工作开始,请务必重视此项工作,确实保证公平公正选举。请各班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在下周二(9月26日)之前把推优名单发给各年级导助。
一、推优条件
1、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纲领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;
2、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《入党申请书》并积极参加马列小组活动;
3、学习成绩优异,工作勤奋,团结同学,严于律己,同学评价良好;
4、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班活动,德育成绩符合系(部)相关规定;
5、2016-2017学年课程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的(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以参考补考后成绩),受到校院通报以上批评和纪律处分的、已经被推荐为党的培养对象的同学不能参加推荐。
二、推优名额
2015级、2016级每班三名同学。院团总支学生会每部门推荐一名同学。青年志愿者团推荐两名同学。校学生会、学校社团同学请将推荐表于9月26日前送至05A502办公室。
三、推优程序
1、成立推优小组。团总支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,推优小组组长由辅导员、班主任担任,小组成员由联系团支部的学生党员、团支部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和两名非推优对象的团员代表组成。
2、确定推优对象。召开团支部大会,首先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推优标准和条件,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(到会人数必须不少于整个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/3),推优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议(包括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)最终确定推优对象。
3、填报推优材料。
4、推优公示。院部团总支要严格审核各团支部的推优材料,在院部范围内公示推优结果,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
电子通信工程学院团总支
2017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