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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类课程免修实施细则(试行)

编辑: 审核:张宏亮 时间:2021-03-31 点击数:


根据《郑州航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免修实施办法》(校教字[2021]2号)规定,为规范计算机类课程免修管理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免修条件

计算机类课程免修,需要提交相应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。

二、成绩认定

1.申请免修我校计算机公共课,须满足以下证书与课程对应关系。

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

计算机公共课

以下证书之一:

1. 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

2. 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

3. MS Office高级应用与设计

大学计算机基础

以下证书之一:

1. C语言程序设计

2. Java语言程序设计

3. C++语言程序设计

4. Web程序设计

5. Python语言程序设计

C程序设计

 

以下证书之一:

1. C语言程序设计

2. Java语言程序设计

3. C++语言程序设计

4. Web程序设计

5. Python语言程序设计

Python程序设计

以下证书之一:

1. C语言程序设计

2. Java语言程序设计

3. C++语言程序设计

4. Web程序设计

5. Python语言程序设计

Visual Basic程序设计

2.证书成绩按下表换算成课程成绩。

证书成绩

课程成绩

优秀

95

良好

85

合格

75

三、其他

1.本细则仅针对计算机等级考试设计,如有其他同类别或更高级类别考试证书、证明材料,经智能工程学院研究决定是否有效。

2.免修办理程序按照《郑州航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免修实施办法》(校教字[2021]2号)规定进行。

3. 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教务处、智能工程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2021年3月3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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