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答辩领导小组
组长:华红艳
成员:王金凤、刘兆瑜、程 琤、马鹏阁、赵雨斌、周鹏
秘书:景西民
二、答辩资格审查
1、认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,保证毕业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,杜绝学生毕业设计的抄袭和拼凑现象。
2、学生毕业设计中应在“内容摘要”中明确列出本论文(设计)的创新点。
3、严格学生毕业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,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毕业设计严格执行“不得参加答辩”的规定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2014年5月21日下午15:00,召开答辩领导小组会议;
2、5月22日下午,各答辩组长安排主审教师、学生的答辩顺序;
3、5月25日上午,学生将论文定稿交指导老师;
4、5月25日下午,指导教师将指导学生的论文定稿、论文质量评审表交系办 (论文定稿填指导教师评语、论文质量评议表给出成绩);毕业论文分发给各主审教师;
5、5月29日,各答辩组到秘书处领取答辩资料,布置答辩场所;
6、6月2日-6月3日,进行正常答辩,各组确定二辩名单;
答辩时间: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30-6:30
7、6月4日上午9:00,召开答辩领导小组会议;
8、6月5日上午9点开始进行二次答辩;
9、6月5日下午,各教研室汇总录入毕业设计成绩;
10、6月6日--6月7日,答辩组集体办公;各答辩组填写答辩意见、评语等;
11、6月12日之前,指导教师将学生的开题报告、实习手册、英文翻译、指导记录、中期检查表、有修改痕迹的论文初稿、论文定稿、资料光盘(获优者提供)等毕业设计资料装入学生毕业设计档案袋内,交学生答辩老师;
12、6月15日,完成所有毕业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。
四、答辩分组
组 别
| 组 长
| 成 员
| 答辩秘书
| 答辩学生
| 地 点
|
第一组
|
|
|
| 1113071
| 05A507
|
第二组
|
|
|
| 1113072
| 08A201
|
第三组
|
|
|
| 1113073
| 08A203
|
第四组
|
|
|
| 1113074
| 08A204
|
第五组
|
|
|
| 1113081
| 08A205
|
第六组
|
|
|
| 1113082
| 08A207
|
第七组
|
|
|
| 1113083
| 05A508
|
第八组
|
|
|
| 1113084
| 08A302
|
二次答辩组
|
|
|
| 一次答辩未通过者
| 05A508
|
五、答辩过程要求
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委员提问、回答两个阶段,控制在20分钟。其中:学生自述论文要点、过程及结果时间10分钟(结合PPT讲述),主审提问时间10分钟。
电子设计制作类的答辩必须进行实物展示与演示,软件开发类的答辩必须进行软件演示,并向答辩组提供源程序清单(打印清单,也可以用磁盘形式提供)。
如果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合适,论文内容不恰当,答辩组应该给学生提出修改意见。
六、答辩成绩评定原则
根据学校要求,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应参加查重检测,首次查重结果低于30%的视为通过检测,可以参加毕业答辩;二次查重结果仍然高于70%的学生,不能参加答辩,成绩按“不及格”处理;二次查重结果介于50%~70%之间的,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,直接进入二次答辩;二次查重结果低于30%的学生可以正常参加答辩。优秀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须在20%以下。
按照《郑州航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定》(校教【2014】64号)的文件精神,严格掌握评分标准,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%,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%,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,不授予学士学位;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。
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,主要参考“毕业设计质量评审表”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,审定答辩人成绩,并交答辩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。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原则:1、指导教师与答辩学生回避;
2、成绩评定公平、合理、有依据 。
七、答辩意见的填写
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,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填写,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。
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,不能直接用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等进行简单的评述,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。毕业设计(论文)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,字数不能少于100字。
八、答辩组签名
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,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,答辩秘书不能签名。
九、其它事项
答辩时,如果需要使用计算机仿真或演示,组长到实验室借出计算机,提前安装相关软件,答辩后应及时归还。
电子通信工程系
2015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