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答辩领导小组
组长:刘兆瑜
成员:高晶、郭荣幸、赵雨斌、陈宇、马鹏阁、周鹏
秘书:李鸿波
二、 答辩资格审核
严格学生毕业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,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,方可进行答辩。以下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,不得参加答辩。
1. 除毕业设计外,尚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;
2. 查重检测未通过者;
3. 毕业设计相关资料未提交者;
4. 毕业设计被指导老师预评为不及格者。
三、 时间安排
1. 5月28日,召开答辩领导小组会议。
2. 5月28日,毕业设计论文查重。
3. 5月31日,毕业设计论文二次查重。
4. 6月1日上午,指导教师收毕业论文,填写论文封面设计评语、设计成绩。将指导记录、论文定稿、查重报告(简洁版,A4双面打印)、资料光盘、论文档案袋(封面信息填齐)等资料提交教研室审核。
5. 6月1日下午,教研室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论文交各答辩组。
6. 6月1日下午,各答辩组到秘书处领取答辩资料,布置答辩场所,安排答辩顺序。
7. 6月3日-6月4日,进行正常答辩。
8. 6月4日14:30,召开答辩领导小组会议。
9. 6月6日上午,进行二次答辩。
10. 6月6日下午14:30,召开答辩领导小组会议,确定答辩成绩。
11. 6月6日下午,录入答辩成绩。
12. 6月14日以前,完成所有毕业设计的资料归档工作。
13. 第16周,学院对毕业设计档案检查。
四、 答辩过程要求
答辩过程分答辩人自述和委员提问、回答两个阶段,控制在20分钟。其中:学生自述论文要点、过程及结果时间10分钟(结合PPT讲述),主审提问时间10分钟。
电子设计制作类的答辩必须进行实物展示与演示,软件开发类的答辩必须进行软件演示,并向答辩组提供源程序清单(打印清单,也可以用存储介质提供)。
如果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合适,论文内容不恰当,答辩组应给学生提出修改意见。
五、 答辩成绩评定原则
按照《郑州航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定》,严格掌握评分标准,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%,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%。二次答辩最高成绩为“中等”, 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,不授予学士学位;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。
答辩成绩的评定由答辩组根据院有关文件要求,主要参考“毕业设计质量评审表”的评价参数和答辩情况,审定答辩人成绩,并交答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定。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六、答辩意见的填写
答辩记录本与学生毕业设计上的答辩意见,答辩组组长必须亲自填写,必须保持本组答辩意见的统一性。
答辩记录本应对学生的设计与答辩情况进行较详细的评论,不能直接用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等进行简单的评述,字数不能少于40个字。毕业设计(论文)本后面的答辩组意见应更详细写,字数不能少于100字。
七、答辩组签名
答辩组中签名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,每个组不能少于三名教师,答辩秘书不签名。
八、 答辩分组安排
组 别 |
答辩学生 |
地 点 |
第一组 |
1413071 |
08A303 |
第二组 |
1413072 |
08A308 |
第三组 |
1413073 |
08A314 |
第四组 |
1413081 |
08A203 |
第五组 |
1413082 |
08A207 |
第六组 |
1413083 |
08A209 |
第七组 |
1413084 |
08A212 |
第八组 |
1413091 |
05A508 |
第九组 |
1413092 |
05A503 |
二次答辩 |
一次答辩未通过者 |
05A508 |
电子通信工程学院
2018年5月28日